《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切實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政策解讀
來源: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發布時間:2024-07-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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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陸續批復實施,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城鎮開發邊界管理工作,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3〕193號,以下簡稱193號文),出臺了《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切實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其文件內容要點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臺背景
自然資源部印發的193號文,要求各地結合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實施,制定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深化城鎮開發邊界內用地安排,統籌存量和增量用地、地上和地下空間,合理安排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確保規劃城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不突破。為貫徹落實193號文精神,結合四川工作實際,起草了《通知》。
二、政策主要內容
《通知》共五個部分,主要內容包括:
(一)堅決維護“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的權威性、嚴肅性。強調“三區三線”不得隨意修改和違規變更,不得違反管控規則進行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明確在規劃實施期內,可基于五年一次的規劃實施評估,按照法定程序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進行調整。
(二)嚴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明確以市(州)為單位可對城鎮開發邊界進行統籌,嚴格控制分階段城鎮開發邊界增量空間(以下簡稱增量空間)使用總量,以及調劑年度間增量空間的相關要求。鼓勵和支持各地大力實施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按程序開展批文失效或撤銷工作。
(三)合理安排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要求各地應引導城鎮建設向城鎮開發邊界內集中,促進集約集聚,不得擅自突破城鎮開發邊界進行規劃建設。明確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進行城鎮集中建設,不得規劃建設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不得規劃城鎮居住用地。細化城鎮開發邊界外7大類零星城鎮建設用地準入清單,明確布局原則與總量控制要求。
(四)嚴格開展城鎮開發邊界局部優化。強調城鎮開發邊界局部優化應堅持耕地保護、生態保護優先、城鎮開發邊界布局總體穩定等原則。規定局部優化應經過專家論證、公眾意見征求等流程后逐級上報自然資源廳。明確局部優化可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修改同步開展。
(五)加強城鎮開發邊界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確局部優化成果經部檢驗合格入庫后,逐級反饋至市級、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為規劃管理、用地審批的依據。要求市(州)要建立完善相應的監管制度和措施,形成全鏈條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