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工程技術人員初、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政策解讀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3-10-3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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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了《攀枝花市國土工程技術人員初、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攀資源規劃規〔2023〕2號)(以下簡稱《基本條件》),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基本條件》制定背景
自2022年起,省自然資源廳明確不再接收國土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委托評審工作。根據《四川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及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要求,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建了攀枝花市國土工程專業技術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根據《四川省國土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自然資規〔202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基本條件》。
二、《基本條件》主要內容
《基本條件》共分為五章二十二條,除總則與附則以外,主要對基本申報條件、破格申報評審條件、答辯等內容作了明確。
第一章是總則,明確了《基本條件》的目的、適用范圍、評審專業等內容。
第二章是基本申報條件,明確了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三個職稱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要求,學歷、資歷條件及能力、業績條件,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可降低一個學歷等次申報評審工程師的條件,以及繼續教育要求等。
第三章是破格申報評審條件,明確了可不受學歷、資歷、層級限制,破格申報評審工程師的四種情形。明確了取得工程系列非國土工程專業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非工程系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的申報條件。
第四章是答辯,明確了推行全員答辯,有四種必須參加答辯的情形。
三、《基本條件》修訂意義
《基本條件》是根據《四川省國土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川自然資規〔2023〕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對我市職稱改革能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確保全市國土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不出現斷檔,加快推進國土工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