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 編號:2024-00135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2-0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川0402執2363號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4)川0402執2363號之二,裁定將被執行人葉建華、張威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區銀華路17號1幢2單元19-4號,房屋所有權證:川(2020)攀枝花市不動產權第0002041號過戶給宗科華名下。現公告該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川(2020)攀枝花市不動產權第0002041號 |
葉建華 張威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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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區銀華路17號1幢2單元19-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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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蔣羅吉
審核人:于樂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