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明作廢公告 編號:2024-00125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1-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川0402執51號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4)川0402執51號之二,裁定將被執行人陳立洪所擁有的房屋(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區寶靈街181號2棟1號,不動產登記證明號:川(2020)攀枝花市不動產證明第0017002號)注銷抵押登記?,F公告該房屋的《不動產登記證明》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明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川(2020)攀枝花市不動產證明第0017002號 |
施依君 |
房屋 |
|
仁和區寶靈街181號2棟1號 |
|
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黑玉緣
審核人:李偉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