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 編號:2024-00113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0-2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四川省夾江縣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川1126執426號之五、四川省夾江縣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4)川1126執426號之三,裁定將被執行人高建川位東區湖光東街6附1-25號房屋,房屋所有權證:攀房權證東私字第00078449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攀國用(2013)第10190號轉移給付正德名下。現公告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房權證東私字第00078449號 |
高建川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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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湖光東街6附1-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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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國用(2013)第10190號 |
高建川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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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湖光東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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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趙鑫
審核人:于樂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