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縣國土資源局關于攀枝花市米易縣草場鄉馬鞍山紅坡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出讓公開公告
發布時間:2016-05-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米采招拍掛字〔2016〕0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3〕197號)、四川省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暫行辦法》(川國土資發〔2002〕250 號)的規定,經米易縣人民政府批準,現決定對米易縣草場鄉馬鞍山紅坡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進行拍賣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出讓標的概況
礦權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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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采礦 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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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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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采標高(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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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點經緯度(拐點xy西安80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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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面積
(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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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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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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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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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資源量(萬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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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縣草場鄉馬鞍山紅坡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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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瓦用頁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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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場鄉克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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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m
~+12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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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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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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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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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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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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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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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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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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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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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4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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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78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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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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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4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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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7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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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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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3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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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79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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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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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3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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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80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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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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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311.88
|
345080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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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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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2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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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79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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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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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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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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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78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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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險提示
(一)
采礦權范圍內涉及的電力、弱電、通訊、給排水管網的配套安裝及地面附著物的清場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競買人需合理考慮各部分的建設成本;
(二)
本次擬出讓的采礦權范圍內只做了普查工作,礦權內地質工作程度較低,地勘資料有限,因此,該采礦權存在較大的投資風險。米易縣國土資源局提供的出讓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并不意味對此作出擔保。競買人在參與采礦權競買時,應咨詢有關專家,并到實地踏勘,真是了解采礦權的投資風險情況,一旦書面參與拍賣活動即表明競買人接受該標的的一切現狀(包括缺陷),其競買及投資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三、
競買條件
(一)
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其他組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和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本次競買不接受聯合申請競買;
(二)
競買人須就采礦生產用地事宜與當地鄉鎮政府簽訂書面用地協議;
(三)
競買人須繳納競買保證金5.0萬元。
四、
本次采礦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
本次采礦權拍賣掛牌未設保留底價。
六、
報名須知
(一)
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競買申請人可于2016年 5月10日至2016年5月 30日內,到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二)
競買申請人可于2016年 5月10日至2016年5月 30日(節假日除外),到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書面競買申請。競買報名時間及繳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均為2016年5月30日12時。
經審查,競買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請條件的,我單位將在2016年 5月 30日 12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本次拍賣出讓不接受信函、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七、
本次采礦權的拍賣會定于2016年 5月31日 10時在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
八、
其他事項
(一)
需咨詢本次拍賣相關問題的,可于2016年 5月 29日(工作日)以前,以書面形式向米易縣國土資源局提出咨詢。
(二)
本次采礦權出讓成交款應于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繳清,礦權交易服務費、稅費等其他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三)
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并盡可能到現場踏勘,如有疑問可以在報名前向米易縣國土資源局咨詢;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就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礦業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四)
本次拍賣承辦單位為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有關情況可查詢:四川土地礦權交易信息網。
九、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米易縣政務中心604室、米易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張先生 季先生
聯系電話:0812-8179101 8178771
賬戶名稱:米易縣財政局
賬號:221471010400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