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 編號:2024-00122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1-1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川0402執1178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4)川0402執1178號之二,裁定將被執行人歐陽林位于仁和區迤沙拉大道1290號1幢四單元8-3號,房產證號:攀房權證仁私字第00023369號,國有土地證號:攀國用(2014)第08847號房屋過戶給劉媚,現公告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攀房權證仁私字第00023369號 |
歐陽林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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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區迤沙拉大道1290號1幢四單元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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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國用(2014)第08847號 |
歐陽林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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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區迤沙拉大道1290號1幢四單元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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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納萬秀
審核人:何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