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點帶面查問題 雙管齊下迎督察——方毅主持召開全市礦山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會議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3-12-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12月17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方毅在市局8樓地災會商室主持召開全市礦山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會議,各縣(區)局主要負責同志,生態修復科(局環督辦)、地災防治科、礦權科、礦保科、督察執法科及市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議以西區轄區內的礦山為例,剖析了每個礦山的資源開發利用、生態修復、違法查處、隱患治理等有關生態環境問題,各參會人員按現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職責,提出了工作建議。
方毅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迎接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準備。各縣(區)局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決貫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全市開展的礦山三個專項行動,認真梳理轄區內礦山尚存的生態環境問題,提前部署,按照“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原則,明確整改責任人、措施、工作時限并印發限期整改通知書;二要抓好長效機制,嚴格落實礦山生態修復“任務化+項目化”管理。2024年即將到來,各縣(區)局要組織礦山企業編制年度生態修復設計方案并下達生態修復任務,督促指導礦山企業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在建與生產礦山生態修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達到礦山長期有效防毀、固本、保水、提效的目標。三要深化懲戒措施,嚴格加強礦山生態修復監督管理。各縣(區)如有2家及以上礦山經查實未按照“任務化+項目化”管理落實生態修復任務的,暫停該縣(區)上報或轉報涉及生態修復工程相關的項目、資金及報審事項;礦山企業未落實“任務化+項目化”管理要求的,暫停該礦山企業的礦權延續、變更申請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