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局涉企收費(價格)項目和標準公示申請表
發布時間:2011-12-2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涉企收費(價格)項目和標準公示申請表
申請單位(機構): 市國土資源局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收費(價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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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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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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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價格)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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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收
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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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價格)
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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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資源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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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金額=礦產品銷售收入×補償費費率×開采回采率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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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第150號令
省府令52號
攀府發[1995]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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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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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礦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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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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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
省地質礦產局
川價字非(1993)63號
攀枝花市物價局
攀枝花市財政局
攀枝花市礦管委
攀價非[1993]1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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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在建、生產礦山采礦登記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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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大型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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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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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型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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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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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小型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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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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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臨時采礦登記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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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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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礦山企業變更開采范圍、礦區范圍開采礦種、開采方式、換領采礦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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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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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收費(價格)依據必須注明最高批準機關和轉發機關名稱及文號。
2、執收范圍應注明收取范圍或禁止收取的范圍。
3、收費(價格)性質是指: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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