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轄三區閑置土地基本情況表(工業用地)
來源: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發布時間:2017-07-2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單位:公頃、萬元
攀枝花市建財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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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人 |
攀枝花市建財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
宗地位置 |
格里坪工業園區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宗地面積 |
2.4 |
出讓價款 |
291 |
約定開工時間 |
2012-2-28 |
閑置時間 |
兩年以上 |
抵押(查封)情況 |
已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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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舉證情況 |
企業未提出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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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原因 |
政府原因 |
核實情況 |
政府部門控制煤炭產業原因造成閑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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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經我局集體認定,該宗地屬政府原因形成的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規定,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自市政府批準之日起,延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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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屹峻 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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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人 |
攀枝花市屹峻 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
宗地位置 |
格里坪工業園區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宗地面積 |
2.8 |
出讓價款 |
338 |
約定開工時間 |
2011-7-5 |
閑置時間 |
兩年以上 |
抵押(查封)情況 |
已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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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舉證情況 |
企業未提出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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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原因 |
政府原因 |
核實情況 |
政府部門控制煤炭產業原因造成閑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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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經我局集體認定,該宗地屬政府原因形成的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規定,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自市政府批準之日起,延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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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惠翔工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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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人 |
攀枝花惠翔工貿有限公司 |
宗地位置 |
格里坪工業園區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宗地面積 |
1.8 |
出讓價款 |
213 |
約定開工時間 |
2014-9-30 |
閑置時間 |
兩年以上 |
抵押(查封)情況 |
已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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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舉證情況 |
企業未提出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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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原因 |
政府原因 |
核實情況 |
政府部門控制煤炭產業原因造成閑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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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經我局集體認定,該宗地屬政府原因形成的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規定,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自市政府批準之日起,延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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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恒動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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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人 |
攀枝花市恒動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
宗地位置 |
格里坪工業園區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宗地面積 |
1.6 |
出讓價款 |
193 |
約定開工時間 |
2013-12-21 |
閑置時間 |
兩年以上 |
抵押(查封)情況 |
已抵押、已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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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舉證情況 |
企業提出,由于解決園區企業通行問題,已修建的公共道路占用該宗地部分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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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原因 |
政府原因 |
核實情況 |
經格里坪工業園區管委會證實,為了解決園區企業通行問題,已修建的公共道路占用該宗地部分土地,對該宗地開發有一定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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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經我局集體認定,該宗地屬政府原因形成的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規定,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自市政府批準之日起,延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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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華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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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人 |
攀枝花華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
宗地位置 |
格里坪工業園區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宗地面積 |
20.93 |
出讓價款 |
2514 |
約定開工時間 |
2013-9-5 |
閑置時間 |
兩年以上 |
抵押(查封)情況 |
未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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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舉證情況 |
企業提出,該宗地內有一農房仍未拆遷,影響該宗地開發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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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原因 |
政府原因 |
核實情況 |
經格里坪工業園區管委會證實,該宗地內有一農房仍未拆遷,影響該宗地開發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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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經我局集體認定,該宗地屬政府原因形成的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自市政府批準之日起,延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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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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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人 |
攀枝花市西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宗地位置 |
格里坪工業園區 |
土地用途 |
工業用地 |
宗地面積 |
3.13 |
出讓價款 |
375 |
約定開工時間 |
2015-11-14 |
閑置時間 |
一年以上兩年以內 |
抵押(查封)情況 |
已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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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舉證情況 |
企業提出,該企業法人被法院羈押,一直未審判,導致開發建設進度遲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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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置原因 |
不可抗力原因 |
核實情況 |
由于有法律糾紛,不可抗力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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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案 |
經我局集體認定,該宗地屬不可抗力原因形成的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規定,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自市政府批準之日起,延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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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土地閑置時間以下發《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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