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遺失聲明 徐暢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0-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徐暢 因保管不善,將攀房權證東私字第00084329號《房屋所有權證》及攀國用(2013)第04413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房屋所有權證》及對應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徐暢
經辦人:納萬秀
審核人:何彥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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