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明作廢公告 編號:2024-00106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0-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川0402執恢129號、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4)川0402執恢129號,裁定抵押權人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廣場支行對被執行人攀枝花市人和花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動產享有的抵押權立即滌除(解除),不動產登記證明號:川(2021)攀枝花市不動產證明第0011644號解除抵押登記,現公告該《不動產登記證明》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明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川(2021)攀枝花市不動產證明第0011644號 |
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營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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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區聯通街55號-1等95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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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納萬秀
審核人:何彥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