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 編號: 2024-00100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0-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3)川0402執恢351號之十三、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3)川0402執恢351號之十三,裁定將被執行人攀枝花市宴和工貿有限公司(位于東區弄弄坪東路6號17-8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攀房權證東字第00016017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攀國用2010第06360號抵償給成都金粟工貿有限公司名下。現公告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攀房權證東字第00016017號 |
攀枝花市宴和工貿有限公司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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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弄弄坪東路6號1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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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國用2010第06360號 |
攀枝花市宴和工貿有限公司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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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弄弄坪東路6號1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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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納萬秀
審核人:何彥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