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 編號:2024-00099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10-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四川省夾江縣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川1126執426號之三、四川省夾江縣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4)川1126執426號之三裁定將:攀枝花市東區機場路26號13幢3單元1-1號(攀房權證東私字第00089719號,攀國用(2014)第01313號)協助辦理至呂友明名下。現公告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攀房權證東私字第00089719號 |
高建川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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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東區機場路26號13幢3單元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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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國用(2014)第01313號 |
高建川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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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東區機場路26號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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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趙鑫
審核人:何彥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