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5年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地計劃
發布時間:2015-02-1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 號),為有效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國有建設用地計劃和管理,更好地集約節約用地,保障各類建設用地供給,結合三區土地資源利用的現狀和供給潛力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努力做到保護資源更加嚴格規范、利用資源更加節約集約、維護群眾利益更加有力有效。堅持用“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省委實施“三大發展戰略”、實現“兩個跨越”的目標,在市委、市政府工作總體目標和工作部署下,努力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準確把握土地市場規律,科學合理確定供應規模、結構、布局,節約集約用地,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障。按照節約集約、供需平衡、有保有壓的原則,優化供應結構,穩定居住用地供應總量,優先確定保障性住房用地,盤活存量土地。
二、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15 年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214.1 公頃以內。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15 年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37公頃,工礦倉儲用地41.1 公頃,住宅用地36 公頃(其中:商品房用地21 公頃,其它用地15 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 公頃,交通運輸用地50 公頃。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商業、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仁和區、炳二區和花城新區;工業用地主要分布在釩鈦高新園區、仁和南山循環經濟發展區、東區高梁坪園區;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主要集中在東區和西區。
三、政策導向
(一)優化空間布局
從我市的自然地理特征、現有城市和產業布局、面臨機遇和發展趨勢出發,明確產業發展整合共建的方向,加強空間整合和區域功能定位,優化空間布局,集約配置資源,推進協調發展。
(二)優化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緊密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按照“適度控制總量,著力挖潛存量”的原則,優先保證交通、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和園區工業用地。對違反產業政策,屬于限制和禁止類的建設項目嚴格控制。
(三)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從嚴控制總量,防止出現一方面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另一方面又出現把關不嚴產生新的閑置浪費和粗放利用,嚴格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規模的審查和控制。嚴格保護耕地,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優先利用存量土地。
(四)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
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健全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機制,建立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
四、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發改委、國資委、國土資源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花城新區管委會、三區政府、各駐攀部隊為成員單位的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實施領導小組,確保計劃編制的全面性,保障計劃的有效實施。
(二)計劃實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對年度重點項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三)各級政府、各部門加強配合,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
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及實施工作,切實保障計劃指標有效落實。
攀枝花市2015年度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單位:公頃
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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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礦倉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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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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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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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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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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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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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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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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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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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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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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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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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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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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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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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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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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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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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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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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