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登記:異議登記的設立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08-2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異議登記:異議登記的設立
適用范圍
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申請異議登記。
申請主體
異議登記設立應由利害關系人申請。
工作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歸檔。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證實對登記的不動產權利有利害關系的材料;
4、證明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材料;
5、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取的其他材料。
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內。
登記收費
1、不動產登記費:住宅類為每件40元;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車位、車庫、儲藏室為每件40元;其他非住宅類為每件275元;
2、證書工本費:不收費;
3、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登記費。
登記結果
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明》。
聯系方式
市本級(0812)3344609
辦理時間、地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政務服務管理局規定為準)。
市政務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2樓政務服務大廳237-229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車到博物館站下車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