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記依申請更正登記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08-2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更正登記依申請更正登記
適用范圍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等確定的不動產權利歸屬、內容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狀況不一致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申請主體
依申請更正登記應由不動產的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利害關系人應與申請更正的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存在利害關系。
工作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歸檔。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證實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事項錯誤的材料,但不動產登記機構書面通知相關權利人申請更正登記的除外;
4、申請人為不動產權利人的,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申請人為利害關系人的,提交證實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不動產權利存在利害關系的材料、權利人出具的同意更正的書面材料;
5、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取的其他材料。
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內。
登記收費
1、不動產登記費:免征不動產登記費;
2、證書工本費:核發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工本費,向一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核發權屬證書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登記結果
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收回作廢原不動產權屬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聯系方式
市本級(0812)3344609
辦理時間、地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政務服務管理局規定為準)。
市政務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2樓政務服務大廳237-229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車到博物館站下車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