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登記的轉移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4-08-2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預告登記的轉移
適用范圍
1、因繼承、受遺贈導致不動產預告登記轉移的;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預告登記轉移的;
3、因主債權轉移導致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轉移的;
4、因主債權轉移導致不動產抵押預告登記轉移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主體
預告登記轉移的申請人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預告登記權利人和該預告登記轉移的受讓人共同申請。因繼承、受遺贈、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預告登記轉移的可以單方申請。
工作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繕證、發證---歸檔。
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登記證明;
4、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
(1)繼承、受遺贈的,提交繼承權公證書、遺贈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或者提供繼承、受遺贈的相關材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
(3)主債權轉讓的合同和已經通知債務人的材料。
5、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取的其他材料。
辦理時限
1個工作日內。
登記收費
不收費。
登記結果
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明》,收回作廢原預告權利證書。
聯系方式
市本級(0812)3344609
辦理時間、地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政務服務管理局規定為準)。
市政務服務中心(攀西科技城)2樓政務服務大廳237-229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可乘坐9路27路67路公交車到博物館站下車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