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目錄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19-08-3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序號 |
類型 |
重大執法決定內容 |
1 |
重大行政許可 |
適用聽證的。 |
2 |
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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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變更、撤回、撤銷行政許可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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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以經攀枝花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許可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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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行政處罰 |
擬對公民處以2萬元以上罰款。 |
6 |
擬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5萬以上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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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擬對公民處以沒收違法建筑價值10萬元或違法所得數額10萬元以上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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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擬對法人和其他組織處以沒收違法建筑或價值25萬元或違法所得數額25萬元以上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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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責令停產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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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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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重、減輕、免于行政處罰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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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大行政強制 |
查封經營場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生產經營活動、工作難以正常進行的行政強制措施。 |
13 |
扣押許可證或者執照使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生產經營活動、工作難以正常進行的行政強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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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強制拆除建筑物、構筑物的行政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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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重大行政執法行為決定 |
涉及重大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的行政執法決定。 |
16 |
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后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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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案件情況復雜,存在重大法律疑難問題的行政執法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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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經局長辦公會、局黨委會確定的其他重大執法行為 |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