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重點 破難點 創亮點——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0-07-2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0年,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緊密圍繞“行業清源”和長效機制建設兩項重點工作,切實做到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確保工作實效。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通過局黨委會、中心組學習會以及專題會等方式傳達學習中央、省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專題研究《2020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全省自然資源行業領域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安排攀枝花市自然資源行業領域亂象整治工作,以更堅強的政治自覺和政治擔當,抓緊抓實抓細抓好自然資源行業亂象整治。與此同時,注重建立聯動聯打聯促機制,聯合攀枝花市掃黑辦、攀枝花市公安局共同印發了《2020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全市自然資源行業領域亂象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副縣級局領導任副組長,各縣(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機關各科室、各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并印發了《全市自然資源行業亂象整治工作責任分工》,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能職責,確保全市自然資源行業領域亂象整治工作有序推進。
(二)周密安排部署,嚴排嚴查線索。根據市掃黑辦統一部署,按照《攀枝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線索“清倉見底”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試行)》要求,認真梳理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尚未辦結的“存量線索”、已辦結的“存疑線索”以及群眾高度關注、反映強烈、反復舉報、指向明確的案件線索。截至目前,尚無“存疑線索”以及群眾反復舉報線索。
(三)聚焦重點領域,抓實亂象治理。一是認真梳理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涉及掃黑除惡行業整治的“三書一函”(監察建議書、檢察建議書、司法建議書、公安提示函)。截至目前,我局收到檢察建議書1份,公安提示函1份,均已按要求及時回復和落實。二是認真研判,及時確定了全市自然資源行業突出問題名單(寶鼎礦區非法采礦行為),明確治亂主體、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進。三是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全市預防和打擊非法采礦工作推進會,認真聽取各縣(區)政府預防和打擊非法采礦工作情況匯報,全面分析研判形勢和存在的問題亂象,安排部署2020年全市預防和打擊非法采礦工作。擬研究出臺《攀枝花市2020年預防和打擊非法采礦工作要點》,從提高政治站位、明確責任分工、增強執法力量、完善制度建設及強化宣傳教育五個方面,進一步明確全市預防和打擊非法采礦的工作方向。四是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截至6月,全市共出動打私巡查車輛2134臺次,人員7057人次,巡查煤礦井口17200個次,檢查涉煤車輛1561臺次,涉礦山企業167個次。五是加強動態巡查督導,有效制止自然資源違法行為。截至6月,全市巡查次數1238次,參加巡查人數2697人次,制止違法行為7件。
(四)健全工作機制,確保長效常治。全市各級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認真梳理查找行業領域監管漏洞和短板,從業務監管源頭抓起,強化日常監管,通過建立健全《攀枝花市自然資源違法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實施辦法》《攀枝花市自然資源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等六項制度,集中整治自然資源行業管理中的亂點亂象問題。一是通過開展動態巡查、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實地核查、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測等專項工作,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各類土地、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二是通過對土地征收過程中的依法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著重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三是高度重視司法工作建議,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全市自然資源行業監管政策、措施和機制,堵塞監管漏洞,消除監管盲區。四是通過加強信息共享、工作聯動,推動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有效銜接,依法嚴格用地、用礦、規劃實施審查,維護良好的自然資源管理秩序。
二、存在的問題
全市自然資源行業領域亂象整治工作雖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距上級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一是專項斗爭成果宣傳力度有待加強,進一步豐富宣傳作品,提升宣傳效果。二是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員單位的支持配合力度有待加強,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三是聯防聯打聯促機制需進一步完善,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
(一)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履職到位。進一步督促縣(區)政府履行自然資源源管理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工作責任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能職責,有效打擊和整治本轄區內的自然資源行業領域亂象。
(二)發揮牽頭作用,認真履職盡責。認真履行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縣(區)、鄉(鎮)基層一線隊伍前沿作用,加大動態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報告各類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凈化自然資源管理生態環境。
(三)強化部門聯動,凝聚打擊合力。深化執法聯動,強化案件查辦,積極協調法院、檢察院、公安、監察、安監、工商等相關部門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充分發揮行政執法部門行政查處和司法打擊功能,密切配合,快速查辦自然資源行業領域違法犯罪活動,始終保持打擊高壓態勢。
(四)拓寬舉報渠道,確保群防群治。暢通各類舉報渠道,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發動平臺,全面推動和落實自然資源違法行為、行業亂象舉報獎勵機制,構建和夯實全員動員、全民參與群管群防群治自然資源行業領域亂象工作格局,推動自然資源亂象整治工作深推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