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作廢公告 編號:2025-00001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5-01-0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十七條的規定,據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4)川0403執278號之二、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24)川0403執278號之二,裁定將被執行人湯子墨所有房屋(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鴻茂巷10號5幢一單元3-2號,房產證號:川(2021)攀枝花市不動產權第0054111號過戶給王健名下。現公告該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序號 |
不動產權證書 |
權利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1 |
川(2021)攀枝花市不動產權第0054111號 |
湯子墨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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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鴻茂巷10號5幢一單元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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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經辦人:周曉梅
審核人:于樂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