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報送2022年度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總結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2-12-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按照《關于報送2022年度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總結及相關數據的通知》要求,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高度重視,認真梳理總結?,F將2022年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情況函告如下:
一、工作情況
(一)加強統籌,認真抓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落實
一是嚴格按照《攀枝花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備案制度(暫行)》《攀枝花市涉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處理辦法(暫行)》《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平競爭內部審查工作制度》《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通知》,完善內部審查機制,本部門規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制定前認真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二是按照“誰起草、誰審查”的原則,各單位和科室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經營行為規范、資質標準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時,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并備案。
三是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我局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制定的涉及市場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清理,清理出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并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的文件數量7件,屬于規范性文件,均需繼續保留
四是做好公平競爭審查統計建立審查臺賬,并及時報送審查統計表。
(二)嚴格執行,全面抓好審查備案工作
一是建立公平競爭內部審查機制,按照“誰起草,誰審查”的原則, 由各科室負責本部門或代政府擬出臺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嚴格按照審查對象、標準和要求進行自我審查,形成書面審查結論,隨相關文件材料一并上報分管領導審定。經公平競爭審查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規定的可以實施;具備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且不符合例外規定的,應進行修改調整至符合相關要求;未經公平競爭審查的,不得提交審議,不得頒布實施。經審定后的書面審查結論《公平競爭審查表》時報局法規科備案。
二是關口前移,嚴格把關。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審簽流程里明確是否涉及市場主體,如涉及市場主體按要求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后才能進入后續的審查發文程序。
三是2022年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備案共16件,其中規范性文件公平競爭審查1件,一事一議國有建設用地、礦權出讓方案審查8件,政府采購服務事項5件,規劃2件,經審查14件均未違反“18個不得”標準,2件適用例外規定。
(三)堅持不懈,抓好宣傳培訓工作
一是2022年6月7日,邀請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領導對我局進行了“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專題培訓”,進一步提高我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業務能力和水平,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深入開展。
二是認真組織學習《四川省關于全面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指導意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攀枝花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程序規定》等文件,并結合工作實際在政府采購招投標專題培訓講座、涉及采購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學習中對公平競爭審查的重要性、審查重點、廉政防控等方面重點學習宣傳。
三是依托局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對局政策措施進行公布及對公平競爭審查相關政策進行宣傳。
二、存在問題
對公平競爭相關規定理解還不夠深入、不夠系統,以至于公平競爭審查時對審查的范圍和對象理解存在偏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強化學習教育,提高審查能力。采取多種方式組織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相關規定和案例的學習教育,充分認識握公平競爭審查的重要性,全面把握審查的原則和重點,進一步提高公平競爭審查的水平。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