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第029號提案答復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布時間:2023-08-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XXX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我市開辦居住權登記注銷事項的建議》(第29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制定我市居住權登記、注銷實施細則”的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以來,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嚴格貫徹落實《民法典》有關規定,在學習外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對居住權登記有關事項進行了研究,完成了相關業務流程的系統配置,具備了辦理居住權登記的相應條件,于2022年5月29日向社會公示了居住權登記和注銷的辦事指南,并于2022年10月26日頒發了全市首張居住權不動產登記證明,同時生成電子證書,為相關群體“住有所居”提供了新的物權保障。
二、關于“居住權登記建議采取電子信息系統進行登記+紙質居住憑證”的建議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于2021年全面啟用電子證照,辦事群眾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可自行選擇領取電子證書或紙質證書,兩種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時,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在更加規范、安全、高效的基礎上,持續推進居住權登記工作,讓更多的群眾享受到新政紅利。
感謝貴委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支持、關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7月27日